2007年6月15日 星期五

兩難

一連寫了幾篇關於藍藍香的文,也許要被認為是那一種色彩的寫手了。
非也,非也。代誌不是二分法也!

我不過是一介小民,只是想要尋求生活最適的選項。套句大家傳到耳爛,小平同志所說的「黑貓白貓,只要會捉老鼠的就是好貓。」不管藍藍香還是綠油油,只要能真正用心對小民好的,只要能真正把寶島台灣帶領好的,就是小民的好選項。

自從綠油油從「黨外」脫穎而出,成為藍藍香可怕的對手之後,小民的生活確實不同了。除了有票可投、有人可罵之外,公園變多了、福利支票變多了、語言種類變多了,立委作秀的場次,以及政府官員下台的次數也倍數變得多多多。

綠油油的確使我看到另一面的台灣,的確讓我聽到更多元的台灣,但是,除了積極本土認同,支持多元文化之外,經濟生活實在不怎樣。而同時,綠油油對於這個國家的定位、走向,只有一個里程碑:「台灣國」,而沒有台灣一旦是台灣國後,該作的應對、該有的策略、該行的配套。沒有! 通通沒有! 通通沒看見!

這個應對,不應該是台灣獨立後,只是把宗主國由中國變成美、日,也不應該是,一旦台灣獨立,美日會派兵…。
這個策略,不應該是大喊著,台灣老早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,也不應該是,動不動就動員2300萬人牽手、遊行、發信給UN。
這個配套,不應該是把國營企業,一個一個改名,更不應該是想盡辦法消滅「中正」、去除中國化。

這些純粹是自我慰藉的說法,只是自己躲在小房間裏,弄著自己爽。

依照1933年《孟特維德亞關於國家權利與責任公約》(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)(由美國及拉丁美洲國家簽署) 該約第一條:「國家作為國際法人應具有下列條件:(一)常住的人民(permanent opulation);(二)固定的領土(defined territory);(三)政府; 以及(四)與他國交往的能力。」(
奇摩知識by Corgan)

台灣有自己的人民、領土、政府,台灣目前的國名是中華民國,並依照中華民國的相關法規,申張且實行台灣的主權。但在與他國交往的能力上,囿於國際現實,現在的台灣或者中華民國,十足走不出門。

不能自由自在與他國交往,或者說,他國不能自由自在地與我們交往,原因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打壓。
解套之法,以小民來看,不出二途,一是好好地走向(被)統之路,一是勇敢走向獨立之路。

如果藍藍香沒忘了先賢的願景,也有guts的話,藍藍香應該承大任、啟大業,就算不能成為和平統一新中國的執政黨(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),也該讓兩岸統一(平等統一)在民主、自由、廉能的機制之下。
最下下策,大概就是藍藍香什麼都忘了,讓台灣(中華民國)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了,藍藍香變成紅通通。

假如綠油油有擔當的話,除了成天在島內,以高分貝痛斥對岸的打壓,除了每逢選舉,必喜於大喊台灣國獨立之外,綠油油更應該明白告訴小民,獨立的作法是如何,付出的代價有多大,
自由是必需要靠流血才能求得的

小民能明白,進超商必需花錢買麵包(獨立建國要付出代價),才能吃得理所當然的道理(才有正常國家的待遇)。
但是,小民很擔心,會不會,當綠油油鼓吹小民說:「超商的紅豆麵包很好吃(獨立建國才能享有正常國家的待遇),一起去買來吃吧」,結果小民到了超商拿了麵包要付錢時,綠油油卻跑了(打仗了,喊的人跑第一)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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